江蘇省徐州市出現了新型盜竊“服務”——訂單盜竊。這些盜賊會發佈一些信息,讓有購買贓車意願的人訂貨。想要什麼類型的車子、想要什麼樣的牌子、想要什麼樣的價位,買家只要列出來,竊賊就根據客戶的要求去盜竊。這些贓物包括汽車、老年代步車、電動三輪車和電動自行車,目前盜竊團夥的7名嫌疑人已經被分別採取了相應的措施(7月18日《彭城晚報》)。
  警方的破案是迅速的,這個盜竊集團開張兩個月就被抓獲,犯罪嫌疑人最終都將自食其果,受到法律的嚴懲。不過,對於這種可笑的訂單式服務,不能僅僅將辦案的眼睛盯著這些盜賊,在這些盜賊的背後其實還有著很多賊。
  訂單盜竊,這些賊只是錶面的賊,而購買了贓物的人顯然也是賊。因為這些人和其他購買贓物的情況有很大區別。一般情況下也有買主購買贓物,但是很難界定他是知情故意購買,還是無心之舉,在懲處的時候,往往會有一批購買贓物的人無法被追究責任。而這些和盜竊集團下訂單的買主就不一樣了。他們的行為很好界定,因為他們明知道這是盜竊集團,明知道這就是贓物,還去購買,這就是明知故犯。說嚴重點,他們更是竊賊的推手,是他們提供了購買的需求,是他們提出了自己要購買的商品,才讓竊賊去盜竊的。這種行為已經不是普通的買贓了,而應該屬於共同犯罪的一種。
  除了這些買家需要查辦之外,我想還有不少人需要受到處罰。筆者註意到盜竊物中有一批是汽車,買家購買之後都是到修理廠改裝和偽裝。對來路不明的車輛進行改裝,修理廠是不是需要承擔責任?還有此後的上牌也是問題,按照規定,車輛上牌必須要有正規的手續,這些車輛的手續是從哪裡來的?是不是也需要追究?還有一些幫助發佈信息的載體,都需要嚴懲。
  江蘇 郭元鵬/媒體人
  (原標題:訂單盜竊別隻盯著盜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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