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閱盡
  白雲農工商系列窩案”查處有了新進展。據廣州市檢察院前日通報,已有19人因卷入該案被立案調查和起訴,除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外,還包括公司黨委書記、副書記、總經理助理、副經理、辦公室主任等12名高管涉案。這些人涉嫌利用國企改製轉型,設立公司挪騰貪污國有資產2.84多億元,金額打破了廣州貪腐窩案的以往紀錄。
  這確是一起讓人觸目驚心的貪腐窩案,也是非法侵吞國有資產的典型案例!據檢方介紹,涉案人侵吞的國資主要是土地和房產等,2.84億多元是按十幾年前的評估值,這些年來已翻了不知多少倍,假如按現下的市場價評估,其案值更是驚人的天文數字!
  “白雲聯合公司”曾是廣州市屬國有農場系統最大的綜合性企業,下轄企業眾多。公開資料顯示,公司擁有2.5萬多畝土地,職工1.3萬人,但眼下公司已名存實亡。在廣州這樣一個寸土寸金的城市,擁有如此豐富的土地資源,該是一筆多麼巨大的財富。然而,白雲公司不但沒能在此基礎上創出一番事業,反而日漸衰落,成了一個爛攤子。究其原因,顯然與公司高層集體貪腐不無關係。說白了,正是一窩“碩鼠”掏空了公司的根基,最終令其轟然坍塌!
  貪腐涉案者終將受到法律的製裁。但這起廣州“最大貪腐窩案”留給社會各方的反思卻並未終結。顯然,該案無論在國企監管還是反腐的制度設計方面,它所顯露出的教訓及漏洞等,都不能不引起社會的重視。
  首先,它暴露出國企內部監控和反腐的巨大漏洞。這些年來,不僅是“白雲腐敗窩案”,其他一些地方和行業的國企也頻頻曝出貪腐案,這與國企內部的防範體系缺失不無關係。尤其是一旦出現高層的集體貪腐,串通一氣,那麼所有“防線”便告崩潰。為何國企容易出現“高層窩案”,是制度漏洞還是監管失職?國企該如何防範“內部人控制”,確保國有資產不變為某些貪腐分子的私產?這是我們不能不考慮的問題。
  其次,它暴露出國企轉制中的國資流失的黑洞。“白雲窩案”涉案長達十幾年時間,在此期間,張新華等人通過虛設債務、低估資產、隱瞞債權、變賣資產不入賬等手段,左右騰挪、化公為私,將國有資產攫為己有。在如此長的時間跨度上,有形的國有資產在不斷流失,不斷被“碩鼠”侵吞,居然沒有引起任何主管或監管部門的註意,實在讓人匪夷所思。顯然,國企在轉制改型過程中,由於權屬變更等因素,最容易造成國資流失,無論央企還是地方國企,這都是個突出問題,如何加以防範,是不容迴避的現實問題。
  再則,它也暴露出外部監督和制約措施的匱乏。可以說,“白雲農工商系列窩案”的最終受查處,還要歸功於一些退休老職工堅持不懈的舉報和上訪。儘管張新華等人的貪腐手段隱蔽,加之公司轉制等諸多因素,增添了對其的查處難度,但是,職工舉報已然揭出了“狐狸的尾巴”,若能早一點引起國資和紀檢部門的重視,又何至於拖得如此之久。
  “最大貪腐窩案”無疑再次敲響了國企監管的警鐘。事實表明,只要權力不受監督,貪腐便會無孔不入,因此,既要構築好制度的“籠子”,更要扎緊監督的籬笆。對國企來說,最好的辦法,還是將監督的權力交給企業職工,只要員工真正成為企業的主人,任何貪腐行為都難以遁形。
  閱盡  (原標題:廣州最大貪腐窩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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